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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电子政务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财政部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后对外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发[2008]83号)的要求,根据机关服务中心领导的指示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电子政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确定各单位参加20087月“机关服务中心公文处理及电子政务培训班”培训的工作人员为所在单位电子政务工作联络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人员,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2.定于2008731830分在中心办公室(3134房间)由中科软公司工程师演示编辑软件使用方法,请各单位联络员自带《财政部门户网站工作手册》准时参加。

  3.各单位拟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审批程序按照中心对外发文办法管理。此次拟发信息须于2008812日前经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签发,并由本单位联络员负责上载到编辑软件后台待审。

  4.机关服务中心子网站于2008826日试运行。

  特此通知。

  

 

 

                       00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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