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预订
1.按照《综合服务处管理办法》,根据需求至少提前2小时
预订会议室。
2.会议预订需提供:办会单位、会议时间、会议类型(工作
例会、外事会议、培训、面试、视频会议……)参会人数、设备的使用、是否有部领导出席、预订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及其他特殊要求。
3.根据预订说明安排合适的会议室,如特殊情况需要使用非
机关服务局管理的公共会议室,需订会人提前与相应司局进行沟通协调。
4.会议室及时与相关司局确认,最后与办会单位确认会场及
布置情况。
5.工作日会议预订时间为:上午08:00—11:30,
下午13:00——17:00。
二、会议服务
1.会前,按会议级别及预订要求,整齐有序的摆放服务
用品。
2.会中,会议开始后,一般每隔20分钟续一次水(如有特殊要求可延长或缩短上水时间)。
3.会后,清理会场,检查一下是否有遗留文件及物品,如发现要及时与订会人员取得联系并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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